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鼾的废接收准则 |
英文名称: | Acceptance criteria for near surface disposal of radioactive waste |
中标分类: | 能源、核技术 >> 辐射防护与监测 >> 放射性三废处理 |
ICS分类: | 环保、保健与安全 >> 废物 |
发布部门: | 国家技术监督局 |
发布日期: | 1997-07-30 |
实施日期: | 1998-09-01 |
首发日期: | 1997-07-30 |
作废日期: | 1900-01-01 |
主管部门: |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|
归口单位: |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|
起草单位: |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1900-01-01 |
页数: | 平装16开, 页数:6, 字数:6千字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低、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时,废物接收的基本要求、接收准则和质量保证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向近地表处置场发送的废物,其中主要是核电厂、核燃料循环和核设施退役所产生的废物。对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所产生的废物也应参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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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能源 核技术 辐射防护与监测 放射性三废处理 环保 保健与安全 废物